2024年12月5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因信披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凯撒文化给予行政处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股民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已有部分股民向当地法院起诉凯撒文化,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目前该案仍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股民仍可以参与索赔。
违法事实:
证监会经调查认定凯撒文化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凯撒文化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凯撒文化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 15,246,742.47元, 虚增利润15,246,742.4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5.55%。 凯撒文化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相关: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醒广大投资人,凡在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凯撒文化股票,并且在2024年5月1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人,均有权向凯撒文化索赔相关投资损失。(凯撒文化维权入口)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费
如委托律师代理,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亿晶光电、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獐子岛、长园集团、索菱股份、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陈宇霞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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