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涉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股民或可索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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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涉嫌信披违规遭立案 达华智能股价大跌!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5年7月29日,福州达华智能(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5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关注的是,达华智能曾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披露,因达华智能存在未披露重大合同及相关财务资助事项、未披露关联交易、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以及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等违法违规情形,福建证监局决定对达华智能采取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目前尚不清楚本次证监会对达华智能的立案是否与上述违法行为相关,但是,无论上市公司因何种原因而实施了信披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索赔相关

  陈宇霞律师提醒,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投资人,或可向达华智能索赔相关损失:(1)在2021年12月02日到2024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达华智能股票,且在2025年01月01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人;(2)在2025年7月28日收盘时持有达华智能股票的投资人。(达华智能维权入口)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陈宇霞律师专栏)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费

  如委托律师代理,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亿晶光电、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獐子岛、长园集团、索菱股份、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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