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户经理成 “公职人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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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邓行长

  5月28日,来自上海市纪委监委官网消息,据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纪委、上海市黄浦区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黄浦支行客户经理沈斯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纪委纪律审查和上海市黄浦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银行客户经理成 “公职人员”了?

  银行客户经理不属于公职人员。这一结论基于我国法律对公职人员的明确界定、银行体系的性质划分以及岗位职责的实质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公务员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依法履行公职;

  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银行客户经理作为商业银行员工,其工作属于市场化金融服务范畴,不符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这一关键标准。商业银行(如四大行、股份制银行)均属于企业性质,员工实行企业编制或合同制,薪酬福利与市场化企业类似,与公务员体系存在本质区别。

  我国银行体系主要包括三类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央行):总行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但仅限于总行层级,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如商业银行)不属于此范畴。

  2、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虽承担政策性职能,但员工仍属企业编制。

  3、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均属企业性质,员工身份与企业员工一致。

  为什么一名普通的银行客户经理

  会“涉嫌严重违法”?

  这一案件的曝光,让许多银行基层员工和业内人士都感到不解甚至震惊——为什么一个普通的客户经理会卷入如此严重的腐败案件?

  事实上,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银行的“苍蝇”和“老虎”现在是一起打,这是银行业整治腐败的趋势所在。

  2025年,工商银行的开年反腐第一案,居然就是从一名客户经理“落马”开始。

  根据安徽纪检监察网2025年1月7日发布的消息,工商银行安徽亳州分行营业部原客户经理王海东涉嫌严重违法,经安徽省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宣城市泾县监委监察调查。

银行客户经理成 “公职人员”了?

  2024年以来已有多位银行基层员工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其中:

  7月,建设银行安徽省蚌埠市分行朝阳支行客服经理李文涛涉和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杨浦支行客户经理胡人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调查审查。

  10月,农业银行安龙县支行原客户经理(高级专员)陈方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国农业银行黔西南分行纪委纪律审查和安龙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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