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维权已有胜诉判决,此类投资者仍可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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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获法院胜诉判决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安妮股份(维权)证券虚假陈述案近日再次收到一批胜诉判决。此案采用的是普通代表人诉讼,根据“同案同判”原则,后续同类型案件也将更快判决。此前公司也曾披露投资者诉讼进展,近千位投资者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刘鹏律师专栏)

  依据法院胜诉判决,凡是在2016年3月10日-2020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10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加入索赔行列。(安妮股份维权入口)

  需提醒投资者的是维权主张的是区间内的亏损。本案诉讼时效将在10月截止,建议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尽快索赔。中国证监会历来秉持“零容忍”原则,致力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于此受损投资者可积极维权。

  二、投资者索赔依据

  被投资者起诉牵涉到多年前收到的一纸罚单,2021年4月公司收到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查清该公司的主要的违法事实为:2015年3月2日,公司向另外三家公司收购了微梦想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其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最终证监会对公司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在本案中因公司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可以通过诉讼等多元化方式积极向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追偿,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维权)、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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