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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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款23万元。刘某陶(时任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范某松(时任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二人分别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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