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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海越能源(600387)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6月29日,海越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3年6月6日,海越能源(600387)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6 号)《关于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王彬、曾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海越能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
2022 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与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汇能鑫或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 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5.54 亿元,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1.98 亿元,2022 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 3.56 亿元。海越能源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3 年 4 月底,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
二、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业务实质对公司 2022 年部分贸易业务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 2022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
许峰律师认为,结合前期案例,在2022年4月15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海越维权入口)
除了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获得立案,2025年1月1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航天动力(维权)投资者索赔案已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航天动力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立案,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1月11日航天动力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资料,共计258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金额共计2747.04万元。
2024年3月25日晚,航天动力(600343)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航天动力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至2020年年报,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43,458.54万元、85,360.20万元、77,242.79万元、165,951.30万元和8,217.08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4.09%、46.38%、40.92%、62.59%和6.58%,该项业务当期利润分别为788.03万元、1,977.61万元、1,871.30万元,1,353.23万元和1,223.1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20.66%、73.84%、50.38%、14.33%和36.01%。
航天动力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目前案件信息,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7年3月31日到2022年8月13日之间买入航天动力股票,并且在2022年8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航天动力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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