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地可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多城取消参保者户籍限制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明确提出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同时要求,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记者梳理发现,为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目前多个大中型城市已经取消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户籍限制,逐步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社保转移接续可在线办理
“现在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开网约车,没有在天津落户。前几天听说可以在当地参保了,就赶紧去街道登记一下。”来自河南的徐先生说,“回头就可以在天津交社保,心里稳当多了。”
天津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日益扩大,年满16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天津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均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及缴费业务,没有户籍限制。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天津本市基本医保也不受户籍限制,并享受与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同等财政补助。
1月7日,在四川成都一家宠物医院,市民张莉一大早就赶到了办公室,开始新一天的忙碌。“我从2013年就来了成都,但户籍还在重庆。”张莉话头一转,“我在成都参加了社保,享受到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早在前几年,成都市就打破户籍壁垒,允许户籍在外地、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近几年,成都在推进社保参保扩面方面持续发力。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推进新开办、纳税未参保“两类企业”,以及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建筑领域从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困难人员等“四类群体”精准扩面,参加本地社保。
在杭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户籍在贵州省的代媛便是如此。去年,她来到杭州工作,目前就职于余杭区一家公司,2024年9月起在公司参保。
杭州市民沈晓澍户籍为甘肃省兰州市,因工作规划,2024年12月从当地某单位离职,但是新单位的入职手续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养老保险出现中断风险。经咨询杭州市余杭区人力社保热线得知,余杭区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只要在居住地办理完灵活就业登记后,省外户籍也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完成养老保险的自主缴费。2024年12月,沈晓澍顺利完成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这个月新单位的入职手续也已经完成,社保顺利完成接续。
在就业地参保的限制越来越少,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也变得更方便。
在广东深圳工作几年,来到湖南长沙工作,原先缴纳的社保怎么办,转移会不会很麻烦?
2024年11月,入职长沙一家科技公司的谢女士原本还很忐忑。不久,公司及时为之办理参保登记。2024年12月9日,她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将深圳市南山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长沙市本级。让她颇为惊喜的是,不到10天,这笔转移业务办理完成,在手机上就可以查到转入记录。
“办理跨省社保转移,足不出户就能做到。”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唐千珺介绍,参保群众办理一般性社保转移业务,现在可以直接在网上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支付宝APP、智慧人社(公众号、小程序、APP)进行线上操作。
在就业地缴纳社保,享受多重公共服务
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一定年限,即可申请积分落户,并享受一系列公共服务。
张莉就享受了不少实惠。“前两年,凭借我在成都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我们一家在成都买了房子。”张莉说,有了房子以后,孩子也实现就近上学。
不少刚毕业的外地户籍青年,在成都获得了申请公租房机会。2024年5月,成都市武侯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轨道城市·寓见双凤桥1店建成投运。“我们项目投入不久就有1000多套房租了出去。”公寓运营人员赵婷说,目前租户中30岁以下的人群超过80%,非成都户籍人群超过90%。租住人员只要在本地缴纳社保,符合一定条件就能入住。
在合肥合法稳定就业,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处于缴存状态,且累计达6个月(45周岁以下放宽至3个月),可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的公共集体户。在长三角区域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时间累计计入。
在杭州缴纳社保,可以享受医疗保障服务、在当地退休、获取买房和摇号资格、子女上学等待遇。如持有杭州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两年,可申请小客车车牌摇号。新就业大学生持浙江省居住证并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满足申请家庭财产要求等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降低落户门槛,买房、租房即可申请落户
最近,江苏南京市民张女士来到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政务服务管理大队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自2023年起,原籍江苏宿迁的张女士一直在江北新区工作,目前在一家商场担任管理职务。积分落户新政取消了原来要求在南京市内缴纳不少于12个月社保的限制条件,只要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即可申请积分落户。据了解,张女士在南京市已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符合积分落户新政的申请条件。从审核材料到完成受理,仅用了5分钟时间。
“我工作的地方在江北新区,也在这里买了房子,各方面都很方便,落户后孩子的上学问题也解决了。”张女士说,前段时间她了解到积分落户新政,“按照先前的户籍准入政策,我不符合申请条件。新的积分落户政策一出,正好实现了我落户南京的愿望,窗口办理既高效又周到,真是太好了。”
近年来,不只是南京,不少城市都进一步优化放宽积分落户政策,方便外地就业人员落户。
何先生来自湖北浠水,来江苏苏州3年多,社保和居住证年限都不是很长。2025年新年伊始,何先生通过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的微信公众号看到积分落户分数从400分降到250分再降到200分,就迫不及待前来咨询,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顺利办理积分落户申请。
浙江杭州的落户政策也在放宽。目前,当地落户政策主要包括积分落户、学历落户、职称落户、技能落户、投靠落户和高层次人才落户等多种形式。如最低拥有全日制大专学历且与用人单位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在杭缴纳一个月社保即可落户。
安徽合肥的落户门槛也呈现逐步降低的趋势,如缩短社保缴费时长、增加缴纳住房公积金落户渠道等。明确灵活就业劳动群体取得安徽省居住证满2年或满1年并在长三角区域城市居住登记满1年的,即可在合肥市落户。
记者还注意到,多个城市发布政策,买房、租房即可申请落户。
其中,南京明确提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苏州、合肥、广东佛山等地推行“买房即可申请落户”,并允许配偶、未成年人子女等随迁。
湖北武汉进一步优化购房落户手续,因房屋尚未交付而无法直接办理落户的外地购房者,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申请提前办理购房落户手续。
部分城市还将租房落户作为政策调整的落点。佛山的落户新政中提到,在当地就业满三年,租房可申请落户;《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明确租房即可落户,同时放宽投靠落户范围至儿媳、女婿、兄弟姐妹、孙(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综合人民日报记者白光迪、罗阳奇、窦皓、靳博、申智林、王永战及新华社报道)
让流动的劳动者更有保障(民生观)
让流动的劳动者工作生活有坚实保障,让人才流动的渠道更畅通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并要求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近年来,不少城市参保户籍限制逐步放宽直至取消,同时落户门槛也在降低。此次政策发布旨在推进接续落实,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方便群众,帮助他们更好地享受就业地公共服务。大城市就业机会多、综合生活品质高、文化氛围多元,吸引不少人前往工作生活。取消参保户籍限制可有效增强政策可及性,特别是让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能在务工地、常住地参保,更方便、快捷地享受各类社保政策和教育、医疗、养老和住房等服务。
推动人才要素充分流动,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将学历、年龄等落户门槛降低,可以方便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才的跨区域转移,更好满足一些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的需要。同时,也有助于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生变化,放宽放开落户限制,从需求侧降低购房门槛,有利于盘活本地消费市场,尤其是住房市场。
让政策更好落地并落细落实,还需加强配套服务保障。一方面,参保户籍限制逐步取消,人们的就业地选择会日益多元。但各地社保缴费基数和社保待遇存在差异,给社保转移接续带来困难。建议建立全国社保转移一站式数字化平台,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平台异地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减少跨地区转移障碍。另一方面,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作特点,收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高,可能出现社保断缴问题。可以设计适合这一人群的缴费制度,并允许他们在一定时期内补缴或续缴社保。
此外,城市还要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发展新兴产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就业机会,完善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政策,让人们真正实现安居乐业。需要注意的是,政策逐步放开的同时,还应考虑区域的差异化发展,避免人口向中心城区聚集,增加城区负担。
逐步放宽落户条件,取消社保参保限制,让流动的劳动者工作生活有坚实保障,让人才流动的渠道更畅通。
(吕莉)
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养老金怎样领取(服务窗)
随着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不再受户籍地限制、可在任何就业地直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许多网友关心:社保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应该在哪退休领取养老金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省济南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权益记录处处长林松。
问:如果参保人在不同省份工作过,每次更换就业地都会缴纳养老保险。那退休的时候,应该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
林松:早在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对全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进行了统一,明确了职工跨省流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及确定待遇领取地的相关政策。
如果参保人的最后参保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应先确定其在最后参保地首次参保时的年龄,如果参保人当时的年龄满足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那么退休地为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如果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那么退休地为户籍地。
举例来说,假如王女士是广东省户籍,曾在山东省缴纳养老保险费11年。自2010年41岁开始,她在北京市参保并缴费至其退休共计14年,那么因为她首次在北京市参保已年满40岁,而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为山东省,所以她的退休地为山东省。
如果参保人当时的年龄符合条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那就需要再确定在最后参保地是否缴费满10年。满10年,最后参保地就是退休地;不满10年,退休地则为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没有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退休地为户籍所在地。
比如张先生是广东省户籍,自49岁开始,他在北京市参保并缴费至其退休共计11年。因为他首次在北京市参保未满50岁且养老保险费已缴满10年,所以他的退休地为北京市。李先生也是广东省户籍,他25岁至48岁在山东省参保并缴费共计23年,49岁开始在北京市参保缴费,但中途出现断缴,至其达到60岁退休年龄时在北京缴费不满10年,则因他在北京市参保未满10年,而在山东省缴费满10年,故而他的退休地为山东省。刘先生亦是广东省户籍,曾在湖北、山东、北京等地工作过,但是社保都没有缴满10年,最后就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领取养老金。
问:首次参保时间到底怎么算?
林松:是指参保人在某地首次参保登记的时间。比如,刘先生2012年1月在济南市参保登记并开始缴费,2013年又补缴了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单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那么该职工在济南市的首次参保时间为2012年1月,首次缴费年月为2011年1月。
问:多地都缴过费,那之前的缴费还算吗?
林松:养老保险缴费是累计计算的,不会因为中断或是换地缴费而中止,养老保险待遇计算遵循“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
(人民日报记者 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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